mm5698 发表于 2009-7-10 20:28:48

又做了件错事。

我的男同学,近十年,蛰伏在戴南做不锈钢生意,现在资产近千万。但家庭不算幸福,大小场合从不带老婆去,感觉有点说不清。

我的女同学,护士,近十年,生活作风问题一直有闲话,至今未婚。

男同学找我要那个女同学的手机号码,我知道,一个想玩火,一个想得点实惠用用,他们肯定一拍即合。

我开始不想告诉他们互相之间的联系方法,可现在想想还是告诉他们了。

我知道,他们见面后肯定-------------------,

如果我不告诉他们互相之间的联系方法,将来他们还是知道的。

我做错了吗?

姜堰陈总 发表于 2009-7-10 20:34:27

成人之美,善莫大焉!!!

精品懒人 发表于 2009-7-10 20:36:19

楼主真有成人之美之德!你每天凌晨对着东方大喊:日!快升起来哦!   其实你不喊,太阳也会升起来的!!

待到雪融时 发表于 2009-7-10 20:43:21

男人有钱就变坏,女人变坏就有钱

待到雪融时 发表于 2009-7-10 20:44:04

我们不说你是拉皮条的
:lol :lol

mm5698 发表于 2009-7-10 20:49:04

一个图个精神享受,一个图个物质享受。

我认为一年吧,他们一年后可能就结束吧,没有结果的恋情,特别是地下恋情是苦涩的。毕竟男同学只是想园自己少年时代的一个梦想吧。男同学知道女同学以前的事情,知道很多。

我觉得他们这样不好,男同学家庭如果真不幸福,我不反对他们离婚,可没必要玩火啊。

女同学虽然有点姿色,可青春是短暂的,你总不能混到老吧?

mm5698 发表于 2009-7-10 20:54:01

还是坏男人多?

还是坏女人多?

小七 发表于 2009-7-10 21:22:10

这是社会正常现象
不用觉得奇怪

柳儿飘飘 发表于 2009-7-10 21:53:46

你没有做错,就一个电话号码而已,改变不了什么,也决定不了什么,结果不会因为你是否给电话号码而改变

心灵自由的人 发表于 2009-7-10 22:09:53

随他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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