荡悠悠三更梦
发表于 2010-4-20 12:38:26
:lol这个人,不管他职位有多高、能力有多大,这是影响人坛正面形象的恶劣事件,坛主,请严惩不贷!
聚石 发表于 2010-4-20 11:03 http://www.jyrm.cn/images/common/back.gif
:lol:lol
心灵自由的人
发表于 2010-4-20 12:41:09
悄悄的告诉你句,当时坛主就坐在车子里,没出来.
原因是今天早上他吃过早饭了.
东临碣
发表于 2010-4-20 12:43:36
我也悄悄地告诉你一句,我们坛主不是那样的人!
才郎
发表于 2010-4-20 13:41:02
请车友会领导介入处理本次4.20事件,将处理结果直接上报坛委会及事务部!
才郎
东临碣
发表于 2010-4-20 13:43:30
4.20目击事件
无名氏
发表于 2010-4-20 14:17:51
看看,小人立即跳出来了。我说的没错吧,板桥主任!
东临碣
发表于 2010-4-20 14:22:19
看看,小人立即跳出来了。我说的没错吧,板桥主任!
博高 发表于 2010-4-20 14:17 http://www.jyrm.cn/images/common/back.gif
自己做错了事还不肯别人批判你。
无名氏
发表于 2010-4-20 14:23:56
现在公安机关还讲究证据呢,你那只眼睛看见了?俗话说,我们要有图有真相,你死在上海把你的脚丫子去。
东临碣
发表于 2010-4-20 14:28:56
现在公安机关还讲究证据呢,你那只眼睛看见了?俗话说,我们要有图有真相,你死在上海把你的脚丫子去。
博高 发表于 2010-4-20 14:23 http://www.jyrm.cn/images/common/back.gif
你找曝光的那人去。
无名氏
发表于 2010-4-20 14:35:26
你找曝光的那人去。
聚石 发表于 2010-4-20 14:28 http://www.jyrm.cn/images/common/back.gif
你既然没看见跟着后面哄个啥啊!把你的脚丫子去!记住洗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