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发表于 2011-2-16 17:26:51
《失物招领》身份证一张
一名热心网友捡到身份证一张,委托人坛代为寻找失主,姓名:林存有住址:娄庄团结村,请认识的网友帮忙转告,让其到振兴路振兴大桥北侧的佳能办公设备认领。
9527
发表于 2011-2-16 18:46:40
真有心了,赞一个
文武双全
发表于 2011-2-17 12:02:29
我们会全程跟踪报道!
小凱
发表于 2011-2-17 18:20:30
:victory:永远支持
待到雪融时
发表于 2011-2-17 20:44:23
你可以到快递公司寄个到付,不花钱,自己跑一趟就好了
待到雪融时
发表于 2011-2-17 20:52:47
有名有地址,发什么帖子
听过一笑话,说雷锋做好事不留名,可他都写在日记上了。
感情您都发到帖子里了
小曹
发表于 2011-2-18 12:11:53
请联系我啊。我可以帮助找到
才郎
发表于 2011-2-18 14:21:16
上午已经前往娄庄,在民警的帮助下将身份证归还给了失主。
可儿
发表于 2011-2-28 11:00:24
做好事何必留名呢? 支持楼上那位的意见,楼下继续讨论喔。
博文装饰
发表于 2011-11-2 12:25:18
好事都做了,总比那些光说不做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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