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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白米发生劫持案,男子用剪刀劫持9龄童 两小时后被警方制服 [打印本页]

作者: mting    时间: 2009-7-24 08:01
标题: 白米发生劫持案,男子用剪刀劫持9龄童 两小时后被警方制服
他用剪刀劫持9龄童两小时后被警方制服


7月23日下午,一名贵州籍青年男子闯进姜堰市白米镇一家窗帘店,用剪刀将店内一名9岁儿童劫持至该镇供电所一楼窗前,一面用剪刀指着儿童颈部,一面叫嚷。警方与其紧张对峙了两个小时,最后将其成功制服,被劫持的9岁儿童安全获救。

当天下午2时许,姜堰市公安局110接到群众报警,一名外地青年男子闯进该市白米镇一家窗帘店,用剪刀将正在店内玩耍的一9岁儿童劫持,并将该童挟持至窗帘店西侧约200米处的白米镇供电所一楼窗前。

接报后,该局迅速启动紧急事件处置预案,当地刑警大队及辖区派出所的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划定警戒区,疏散围观群众,并与犯罪嫌疑人进行现场对话。然而,犯罪嫌疑人在案发现场情绪十分激动,用剪刀对着儿童颈部,并不断叫嚷,来回移动,不让谈判人员靠近。

由于现场围观群众众多,加上大雨,给营救工作造成很大困难。警方经过研究,制订了周密营救方案,继续派谈判人员与其周旋,其余人员在一旁伺机实施营救。经过两个小时的心理攻势,下午4时20分左右,警方抓住犯罪嫌疑人的精神有所松懈之机,一拥而上,夺下其手中的剪刀,成功将其制服,并将被劫持儿童安全解救。

经初步审查,该犯罪嫌疑人王某,25岁,贵州省织金县人,其作案动机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作者: 火花    时间: 2009-7-24 08:10
直接击毙
作者: mm5698    时间: 2009-7-25 16:33
击毙会对孩子的心理造成巨大的伤害。

现在对孩子要有心理治疗。
作者: 雪儿    时间: 2009-7-25 17:47
其实受伤的是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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