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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我是同性不碰老婆 她去夜店偷情我买单 [打印本页]

作者: 帅小伙    时间: 2010-7-24 10:22
标题: 我是同性不碰老婆 她去夜店偷情我买单
我是湖州人,家境算是不错。自己做生意有些家底。但是自己却娶了一个败家娘们。如果不是害怕离婚会分去我的一半家产我早就休了那娘们了。

  说来话长了啊,我家娘们是一个长的不错的女人,妩媚风骚,加上又有漂亮的脸蛋和性感的身材,她也就是看上了我的钱才跟我结婚的。说实话,我对女人的性趣不大,我有同性恋的倾向,但是为了父母我必须结婚。所以我就在报纸上登了一个征婚。然后就认识了这个败家娘们,起初我也就是想花钱玩玩而已的,可是没想到弄巧成拙的是,我竟然让这女人怀上了孩子。

  酒精的罪过啊。她告诉我,必须跟她结婚,不然的话她就不打掉孩子。她知道我的软肋。所以我没办法就和她结婚了。但是我们结婚之后我就很少碰她。除非哪天和自己的同性男友有了矛盾,我就会把气全部撒在这个为了钱而逼我结婚的女人身上。慢慢的,她开始对我厌恶。这是我想要的,因为我希望她主动跟我提出离婚,这样的话,在离婚上我就占有主动权,我的家产也就不会以一半的形式转让她的手里。一个男人,靠自己的实力挣来的家业,我不能这样轻易拱手送人吧!作为男人,小北你也会这样做对不对,尤其是对你不爱并且厌恶的女人。

  后来这个女人每天都会去市区的酒吧和夜店玩耍。有的时候一连两三天不回来。这个对我来说我不在乎,真的不在乎她的床上到底是谁,她不在家正好我可以让我的同志男友搬到我的家里住。可是令我气愤的是,这个不要脸的女人,和别的男人在夜店消费之后,全部的帐都是挂的我的名下。这让我觉得很恶心,难道你让男人玩你自己还付账的吗?一看就是贱女人一个。
作者: 西西    时间: 2010-7-24 10:44
什么逻辑
作者: 痴情娘子    时间: 2010-7-24 11:30
自作孽不可活。
作者: 怪手堂按摩院    时间: 2010-7-24 11:36
自作孽不可活。
痴情娘子 发表于 2010-7-24 11:30



   

作者: 煮香粥    时间: 2010-7-24 12:04
害了女方也害了自己,自作自受!
作者: 文武双全    时间: 2010-7-24 15:58
怎么好意思说出口的啊?作为男人你太失败了!
作者: funnyday    时间: 2010-7-24 17:24
现在变态的人还真多
作者: 傲雪寒梅之梦幻    时间: 2011-3-11 10:33
知道自己是同性恋还找人家结婚,害了人家还理直气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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