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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女子趁夜涂写“办证”野广告 被抓获拘10天 [打印本页]

作者: 姜堰人    时间: 2010-11-4 10:37
标题: 女子趁夜涂写“办证”野广告 被抓获拘10天
2日晚,长春市朝阳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重庆大队的队员在夜巡时抓到一涂野广告女子。

  据重庆大队的队员吴文利介绍,2日20分30分许,他正对辖区进行夜查,当他走到某商城的门前时,忽然发现一名女子不停地左右张望,手里拿着一支黑色的笔不停地在墙板上写字,等他走近后才发现,该女子正在写“办证”野广告。

  “你干啥呢?”女子听到有人喊,立刻转过头,嘴里不停地说:“我,我什么也没干,求求你,别抓我。”随后,该女子被带回重庆大队。经询问才得知,该女子叫桂丽(音),今年24岁,家是在山东省临沂市,来长春还不到10天,每天趁夜黑或者无人的时候,靠在繁华商圈写“野广告”赚钱。吴文利随后将这名女子送到了辖区派出所。

  目前,该女子被处行政拘留10天。
作者: 幸运朱    时间: 2010-11-4 10:47
可怜,什么行业的人都有
作者: 炫动体育    时间: 2010-11-4 11:09

作者: 天道    时间: 2010-11-4 12:02
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居然夜巡,敬业啊!
作者: 心愿    时间: 2010-11-4 12:05
处罚太轻,应该判刑一年。
作者: 小马哥哥    时间: 2010-11-4 12:43
终生  看谁敢
作者: 恋恋    时间: 2010-11-4 13:08
这种城市牛皮癣什么时候才是个头啊。。。。。。。。。。。
谁有钱没事做半夜爬起来写这个呢  所以说不是一个部门加强惩罚力度就可以的事。。。。。。。。。。
作者: 文武双全    时间: 2010-11-4 13:36
咎由自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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