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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楼上掉下瓶,砸破车玻璃 [打印本页]

作者: 姜堰人    时间: 2010-12-8 10:24
标题: 楼上掉下瓶,砸破车玻璃
本帖最后由 姜堰人 于 2010-12-8 10:27 编辑

私家车停在小区里,无故被一只啤酒瓶砸破了前车窗玻璃,车主找不到肇事者只好报警。民警逐户调查找到了肇事者,车主获得了900元的赔偿。
    于女士家住泰兴城区盛世豪园。昨天上午8点,她发现自家轿车前挡风玻璃被一只啤酒瓶砸破了,车上和地上散落着不少绿色玻璃碎片,其中一两块能看出“雪花啤酒”的商标。找不到肇事者,于女士十分窝火,只好拨打110报警。
    泰兴鼓楼派出所民警随即赶到现场,经过勘查发现,啤酒瓶是从一幢楼北边单元上掉下来的。
    该楼共有六层十二户,民警逐层逐户调查,发现只有两户有人。进入该楼501室后,民警发现屋里摆放着几台电脑,几个年轻人在此经营一家网络公司。
    细心民警还发现,墙角摆放了三个雪花啤酒瓶,其中一个是空的。民警说,事发时有人看见该户阳台上有人,调阅监控发现事发时楼下没有人,说明是有人从阳台上扔下去的。听完民警的话,几个年轻人无言以对。
   经过民警协调,几个年轻人赔给于女士900元钱。
作者: 游人    时间: 2010-12-8 12:06

作者: 心愿    时间: 2010-12-8 12:40
好像说高空坠物事故如果找不到当事人的话整栋楼全部有附带赔偿责任。
作者: 幸运朱    时间: 2010-12-8 13:05
相信110,看来必要的时候还是有能耐的
作者: 才郎    时间: 2010-12-8 13:16
素质问题啊,不扔的话瓶子会掉下来么?
作者: 天道    时间: 2010-12-8 14:24
当个是来查肯定会水落石出。这个民警很尽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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