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我丢人么。。走半路上高跟鞋断了。。好多人,丢死了。。。 赖皮小鳄鱼 发表于 2011-2-24 13:23
/繁華落盡╮ 发表于 2011-2-24 13:51
以后让人家叫你“才总”,估计没得再叫错的 偶然 发表于 2011-2-24 14:31
回复 才郎 嗯。。正常了,以后都正常了 /繁華落盡╮ 发表于 2011-2-24 20:58
反正人家又不认识你!不算丢人! 一叶小舟 发表于 2011-2-24 2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