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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千万不要太爱一个人 [打印本页]

作者: 花花太岁    时间: 2008-6-10 20:58
标题: 千万不要太爱一个人
千万不要太爱一个人,会被他牵着鼻子走,动辄方寸大乱,如被魔杖点中,完完全全不能自己。从此,你没有自己的思想,没有自己的喜怒哀尔,你以他为中心,跟他在一起时,他就是整个世界;不跟他在一起时,世界就是他。
     太爱一个人,会无原则地容忍他,慢慢地他习惯于这种纵容,无视你为他的付出,甚至会觉得你很烦、太没个性,甚至开始轻视、怠慢、不尊重你......
   太爱一个人,你无异于一支蜡烛,奋不顾身地燃烧,只为求得一时的光与热。待蜡烛燃尽,你什么都没有了。而对方只是一支手电筒,他可以不断放入新电池,永远保持活力。
      太爱一个人,他会习惯你对他的好而忘了自己也应该付出,忘了你一样需要得到同等的回报--他完全被你宠坏了。不要以为你爱对方十分他也会爱你十分,爱是不讲理由的,所以很我时候,爱也是不平等的。
      不要爱一个爱得浑然忘却自我。那样全身心的爱只应该出现在小说里,这个社会越来越不欢迎不顾一切的爱。给他呼吸的空间,也给自己留个余地 --飞蛾扑火般的爱情,正在进行时固然让人觉得壮美,但若它成为过去时,你如何收拾那一地的狼藉?投入那么多,你能否面对那惨重的损失?
      所以,爱一个人不要爱到十分,八分就已经足够了。剩下的两分,用来爱自己!
作者: 才郎    时间: 2008-6-10 21:44
爱就要爱的轰轰烈烈,不要掩掩藏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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