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主考勤工资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姜堰人民论坛-姜堰第一门户社区

 找回密码
 加入人坛
搜索
查看: 717|回复: 4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女子独自上酒吧饮酒 接连被两名陌生男子强奸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1-2-19 09:40:5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一名年轻女子酒后被一名在酒吧结识的男子强奸,在回家的路上,她再次遇到了色狼,不仅再度受到性侵害,还被人抢走了随身物品。近日,两名男子均已落网,男子孟某因涉嫌强奸罪、抢劫罪已被朝阳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检察官提醒, 女性应加强自我保护

  据悉,去年9月的一天晚上,25岁的张丽(化名)因心情抑郁,晚上独自至三里屯一酒吧内饮酒。因该酒吧系交友酒吧,她在服务员的劝说下到一酒桌上与一男子喝酒。在喝完两瓶洋酒及一打啤酒后,张丽已是意识不清。等她再次醒来,已在该男子的车上。该男子先是恶毒地殴打她醒来,又以暴力手段相威胁将她强奸。

  次日凌晨三点左右,悔恨至极的张丽打车回家。在小区外,遇到嫌疑人孟某上前搭话,在孟某的追问下,张丽向他讲述了之前不幸的遭遇。孟某自称是警务人员,在派出所有熟人,并“好心”带她去派出所报警,张丽遂上了孟某的车。

  孟某开车速度很快,并将车门紧锁,张丽要求孟某打电话为其报警,孟某拒绝报警并顺手将她的手机扣下。车行至一小区停下,张丽下车就跑,但还是被孟某押回车上。在对张丽实施殴打并强暴之后,孟某又抢走她的随身财物。后孟某被抓获。

  目前,经警方进一步工作,第一名强奸张丽的犯罪嫌疑人也已落网,现已被朝阳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检察官提示,女性应加强自我保护能力。如去酒吧等地,最好邀朋友一同前往,或者提前将自己的行踪告知家里人。喝酒最好也要适量而止,以免让心怀不轨的犯罪分子抓住机会。同时,女性不要随意搭载陌生男子车辆,不要轻信陌生男子。
沙发
发表于 2011-2-19 10:07:29 | 只看该作者
没人性啊
板凳
发表于 2011-2-19 11:40:28 | 只看该作者
估计这个女的也不是什么好鸟
地板
发表于 2011-2-19 11:40:31 | 只看该作者
这女的有奇遇啊,走桃花运了。
5#
发表于 2011-2-20 18:20:49 | 只看该作者
还 去酒吧啊,,,,,,,,,,,,,,,,,,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人坛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站长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小黑屋|姜堰论坛|姜堰人民论坛|姜堰第一门户社区 ( 苏ICP备18040877号-1 公安备案:浙公网安备33010802004735号  人坛成长的足迹:   

GMT+8, 2025-6-24 13:56 , Processed in 0.214681 second(s), 22 queries .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