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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非法吸收存款八百万元 [打印本页]

作者: 百姓记者    时间: 2012-4-26 09:47
标题: 非法吸收存款八百万元
(记者 宏斌)24日,姜堰警方刑拘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犯罪嫌疑人何某。
     何某35岁,姜堰市姜堰镇人。2006年至2011年期间,何某以经营浴室、搞绿化工程为名,以高额利息为诱饵,向10多名群众非法吸收存款800多万元。为了逃避债务,何某一直潜逃。20日,姜堰警方将何某抓获归案。
作者: 顶美画廊    时间: 2012-4-26 09:57
是大泗的吗?
作者: 文武双全    时间: 2012-4-26 15:14
贪图小利吃大亏,天上不会掉馅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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