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你发到政府论坛姜堰区社保局已经答复热心姜堰市民网友,你好!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13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91号)和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发布2013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泰人社发〔2013〕206号)精神,现对我区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社会保险有关基数调整如下:6 j! g L, S0 s3 E! |4 [( b
一、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期间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计算基础养老金使用的全省上一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273元。
0 l3 T/ k# w, B二、省、市统计局公布的2012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51279元,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42985元。 D9 p0 i8 g% b
三、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期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缴费工资基数按下列标准确定:( c7 I( [, I" Q1 ~) _# G) W
1、企业职工月缴费工资的上限为2012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12820元)。
5 G( K2 V" a$ i: R6 P& g+ g2、 用人单位和企业职工月个人缴费工资的下限为2076元。
- O @4 P) y. o* z# y8 g1 W3、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基数为 2200元。' C/ q' ?- r7 Y/ F A. }5 e5 k
四、2013年7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期间,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的月缴费工资基数下限为2076元;有关待遇计算涉及在岗职工月社会平均工资的,标准为380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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